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襄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投诉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公开不作为,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全。
经核查,2018年以来,襄阳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1号)和《湖北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湖北省市(州)环保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湖北省环保厅《关于逐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6〕79号)要求,襄阳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环保局均在每月3日前将下达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填报至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对已经填报的案件信息做到更新完善;并做到查处一起、填报一起、公开一起,并随时更新案件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数、系统填报数以及社会公开案件数相一致。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在襄阳市环保局网站或所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开。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襄阳市环保局将责成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一步提升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细化考核办法,落实责任,推动此项工作提档升级。
襄阳市谷城县盛康镇庙子头村红砖厂,没取得任何环评手续,违法挖取山土,使用燃煤烧制红砖,散发出刺鼻的二氧化硫气味,粉尘、煤焦油任意飘散。未安装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严重干扰周边村民生活。
经查,盛康镇庙子头村没有红砖厂,为金盛源公司,位于谷城县盛康镇张棚村三组,与庙子头村交界,是一家生产页岩砖的砖厂,每半年开采一次页岩矿,近期未进行开采,储存有生产用页岩。金盛源公司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的燃料是有500大卡热量粉煤灰,现场未闻到异味,无明显粉尘飘散。公司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粉碎工序配备有喷淋设施。烘干、焙烧工序采用粉煤灰做内燃,产生的粉尘通过隧道自然沉降。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粉尘对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2011年4月29日,谷城县国土局对金盛源公司违法占用8.03亩土地建厂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装。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07100元。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2018年11月25日,谷城县环保局对金盛源公司存在的“未验先投”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下一步将依法按程序严肃予以查处。现场调查时已责令企业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11月29日,谷城县国土局已完成对金盛源公司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调查,将对金盛源公司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45%的罚款。谷城县政府已责成县国土局对金盛源公司违法占地、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处;责成县环保局对金盛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责成盛康镇政府按照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金盛源公司在3个月内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自主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切实落实污染防控措施;责成谷城县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襄阳市襄州区车城南路东方经典小区三楼百胜汇KTV,噪声扰民,从下午2点到半夜3点,无法入睡,60户联名投诉,未果。
经核查,襄州区红雨餐饮娱乐城百胜汇KTV项目在正常经营时有噪声产生,经监测该KTV项目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达标排放不等于零排放,不等于不扰民,不排除个别住户属对噪声较为敏感的群体。
在进行细致的勘察和缘由分析后,要求襄阳市襄州区红雨餐饮娱乐城在前期整改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整改标准,加大整改力度,具体采取以下措施1.将四楼平台下B区18个包厢的音响全部卸下,重新做到合理布局,避免音响与吊顶产生共振;2.对四楼平台上的4台引风机增加隔音处理,减少噪声输出。整改完成后,襄州区环保局将组织并且开展噪声监测,验证整改效果。
下一步,襄州区相关执法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管监测,督促该公司自觉履行企业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要求该企业噪声排放不仅要达标,还要不扰民。要不断汲取KTV行业隔音降噪的新工艺、新技术,对娱乐和设备噪声进行持续有效治理,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处理问题的原则,认真调解环境纠纷,化解群众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襄阳市宜城市板桥店镇两河口村三组露天养鸭,污染莺河二库的水,粪便臭味难闻。
经核查,板桥店镇两河口村三组有两家养鸭场,分别是梁某某养鸭场,周某某养鸭场,两家鸭场都建在珍珠泉河农业排水沟旁,养殖数量在2200只左右,未达到规模畜禽养殖场,属于家庭养殖。两家养鸭场均采取围网养殖的模式,放养时蛋鸭产生的粪便直接排在水沟里流入莺河二库。在鸭舍旁能闻到鸭粪的臭味。
宜城市政府要求板桥店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两家养鸭场搞好鸭粪的综合利用,及时将粪便还田作为肥料,不得随意排入环境中。定期清洗鸭舍,暂存的粪便立即处理,减少恶臭味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襄阳市枣阳市杨垱镇丁王庄村里有几个污染严重的企业,将收回来的废品袋清洗后加工成塑料颗粒,废水、废气对环境造成污染。村里还有七八个养猪场和养牛场,排出的污水流入沟渠和河里,污染水源。
经核查,枣阳市杨垱镇丁王庄村丁某塑料加工厂,自2018年6月停产至今,加工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采取二级沉淀,循环利用,生产废气未采取比较有效治理措施直排环境。
王庄村建设有6家养殖场,达到规模的有枣阳市杨某某养殖场、李某某养殖场、枣阳市杨垱万某牲猪养殖场,均属限养区规模养殖场,3家规模养殖场污水均采取二级沉淀方式,粪污收集采取干清粪与水冲粪相结合的清粪工艺。3家规模养殖场虽然建有粪污收集设施,没有直接排污到沟渠、河里污染水源,但收集池存储量较多时,可能有少量粪污外溢流入附近田间沟渠现象。该村3家规模以下家庭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粪便自行堆放收集,作为农家肥资源化利用。
枣阳市政府责成杨垱镇政府督促丁某塑料加工厂7个工作日内将库存塑料袋全部清理完毕;2018年12月31日前将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全部拆除;责成杨垱镇政府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所日常监管,达到零排放,无污染,资源化利用。责令规模以上养殖场加强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襄阳市樊城区领秀中原小区前面建材城建材商场楼顶搞翻新建设,在小区里面路上搞现场搅拌持续有半年了,噪音和粉尘扰民。
经核查,樊城区领秀中原建材城由于房子漏水,社区物业在征得小区多数业主同意后,对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屋面及外墙防水做维修,在领秀中原小区院内设置搅拌机搅拌水泥砂浆,因施工现场未封闭,产生噪声和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2018年11月25日,樊城区城管局向领秀中原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做了宣传教育,并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20181573),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要求围挡封闭施工现场,严禁在夜间施工,并接受复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2018年11月26日,樊城区城管局、中原街道办事处、樊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领秀中原施工现场进行复查,施工现场正在进行封闭作业,及时对灰尘进行洒水压尘,同时社区物业承诺不在夜间施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襄阳市谷城县盛康镇周湾村三组养猪场和养羊场的养殖污水直接流入堰塘里,气味难闻。
经核查,盛康镇周湾村三组柳某猪舍现存栏能繁母猪8头,仔猪及架子猪13头,该猪舍配套建设的粪污沉淀池经雨水冲垮损坏,未及时维修完善,导致少量养殖污水外溢排入自家承包的1.2亩堰塘;
盛康镇周湾村三组陈某某养殖户,该养殖户养殖山羊共计38只(含7只羊羔),采取露天放养,由于该养殖户远离堰塘,产生的少量粪污未排入堰塘。
谷城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兽医局加强对柳军养猪户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尽快完成整改任务;责成盛康镇政府按照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督办柳某养猪户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其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禁止直排”的整改任务。
襄阳市区汉江流域几千伏高压电打鱼现象很普遍,严重破坏水环境,水生鱼资源受到毁灭性破坏。
经核查,襄阳市区汉江流域未发现有电打鱼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水法规宣传进入乡、镇、村、组,进入沿江村民家中,慢慢地加强市民的水法规意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良好的渔业行政执法外部环境。
2、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方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交叉执法,特别是对渔业生态危害严重的电捕鱼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提高打击震慑力度,及时向社会曝光涉水违法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较为强大的震慑作用。
3、强化执法巡查。市水利局渔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交通海事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实行不间断执法巡查,对仍在顶风作案的,绝不姑息,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及时做好对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等工作。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渔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对沿江、沿河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做巡查暗访,督办各地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报请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加强督办。督促沿江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暗访,严防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成果反弹。
襄阳市老河口市袁冲镇袁冲砖厂、李楼办事处黄寨砖厂生产红砖,每天产生大量的黑烟,对居民影响很大。
经核查,老河口市袁冲砖厂(李某某砖厂)因窑砖坯蹋架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砖厂在距离堆料库约300米处的山坡有取土痕迹,厂区内存放有红色实心砖,未发现大量黑烟排放的现象。李楼镇老河口市宝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产,没有生产痕迹,砖厂设备已不具备生产能力。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2018年11月28日,老河口市环保局对李某某(老河口市袁冲砖厂)生产设备依法进行了查封(河环查字〔2018 〕016号);2018年11月28日,老河口市袁冲乡政府对李某某(老河口市袁冲砖厂)采取了断电措施;老河口政府责成老河口市环保局、李楼镇政府、老袁冲乡政府、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对两家砖厂监督管理力度,增加巡查、检查频次。
襄州区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力度,严防私人砍伐或无证砍伐等侵占公共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